T/CACYXH 001-2021 凤凰单丛(枞)茶质量分级

T/CACYXH 001-2021 凤凰单丛(枞)茶质量分级

茶叶图片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潮州市茶产业促进会、潮州市潮州工夫茶文化研究会、潮州市潮安区茶叶协会、饶平县茶叶行业协会、潮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南馥茶业有限公司、广东天池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伴云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吉云祥茶业有限公司、广东千庭茶业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上茗春茶厂、潮州市潮安区彬彬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高峰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红腾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陈韵堂茶艺有限公司、饶平县金利香生态茶叶有限公司、潮州市三泰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凰森峰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凰南峰茶厂、潮州市家乡人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韩韵茶业有限公司、宋凰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钻茗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凰嘉茗茶业有限公司、广东茗馨汇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上优茗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顺记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恒泰农业有限公司、潮科生产力(潮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程辉、赖伟平、张少辉、叶汉钟、林伟周、陈玉春、林伟秋、姚柔娇、郑协龙、文及宇、黄树炜、林伟强、王金良、林凤雏、孙建滨、林建林、黄瑞国、林海彪、黄荣南、蓝泽敏、吴航、曾宏瑾、黄寰、黄凤泰、曾建志、郭继财、蔡满芬、陈宇、陆镇荣。

本文件于2021年11月11日首次发布。

凤凰单丛(枞)茶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凤凰单丛(枞)茶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凤凰单丛(枞)茶质量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57.6—2017 乌龙茶第6部分:单丛

DB 4451/T1—2021 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枞)茶

3 术语和定义

GB∕T30357.6—2017和DB4451/T1—2021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质量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通用要求

品质正常,应无异味,无霉变,无劣变,不着色,不夹杂非茶类物质;不添加任何香味物质。

4.1.2 感官等级要求

按感官指标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五个等级,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产地、茶树丛(枞)名、采摘季节与质量等级的关系见附录A。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4 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5.2 感官指标

按GB/T23776的规定进行,对照本文件表1进行审评。

5.3 理化指标

5.3.1 水分

按GB5009.3的规定进行。

5.3.2 粉末

按GB/T8311规定进行。

5.3.3 水浸出物

按GB/T8305规定进行。

5.3.4 粗纤维

按GB/T8310规定进行。

5.3.5 茶多酚

按GB/T8313规定进行。

5.3.6 总灰分按GB5009.4规定进行。

5.4 污染物限量

按GB2762规定进行。

5.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2763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期加工、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6.2 检验分类

6.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粉末和净含量。

6.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第4章规定的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新产品定型投产时。

6.3 判定规则

6.3.1 凡异味,霉变,劣变,着色,夹杂非茶类物质,添加香味物质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3.2 本文件中第4章规定的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有任一项指标不合格,判定该批次不合格。

6.3.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对留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录A(资料性)

产地、茶树丛(枞)名、采摘季节与质量等级的关系

A.1 产地、茶树丛(枞)名、采摘季节与质量等级的关系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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