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82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凤凰单丛(枞)茶

DB44/T 82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凤凰单丛(枞)茶

茶叶图片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 17924《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和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潮州市农业局、潮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鹏程、黄小鹏、邱陶瑞、曾瑞花、赖奕民、庄良创、郭若华、黄永凯、林壮墩、陈伟忠。

本标准于2010年11月首次发布。

地理标志产品 凤凰单丛(枞)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凤凰单丛(枞)茶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与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凤凰单丛(枞)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1767 茶树种苗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NY/T 787茶叶感官审评通用办法

NY/T 5018 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NY 5020 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75号令)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凤凰单丛(枞)茶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具体范围见附录A。

4 术语与定义

GB/T 144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凤凰单丛(枞)茶 Fenghuang Dancong Tea

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凤凰水仙分离、育成的品系、品种,按照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天然花香及丛韵、蜜韵的乌龙茶,其成品茶按各自独特的天然花香特征有:黄梔香、芝兰香、玉兰香、蜜兰香、杏仁香、姜花香、肉桂香、桂花香、夜来香和茉莉香等香型。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 5020的规定。

5.1.1 地理特征

东经116° 22’〜117° 11 ,北纬23° 26’〜24° 14’。海拔≥100米,丘陵地貌。

5.1.2 气候特征

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为16°C〜22°C,最低温度1月平均11°C〜14°C,每年3月〜12月的月平均温度为12°C〜28°C,无霜期约350d,年日照时数平均1400h〜2100h。

5.1.3 降水

年降水量1475mm〜220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左右。

5.1.4 土壤

土壤母质为花岗岩、砂页岩、片麻岩、砂岩等,土壤质地为中壤土至重壤土,土层深厚,土壤有机质≥2%,耕作层土壤pH值4.0〜6. 5,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NY 5020的规定。

5.2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参见附录B。

5.3 采摘技术

釆摘技术参见附录C。

5.4 制作工艺

5.4.1 初制工艺

晒青一凉青一做青(浪菜)一杀青(炒茶)一揉捻一干燥

晒青:晒青失水率宜控制在10%〜15%之间。

凉青:萎凋的鲜叶水分得以补充,叶细胞恢复生机,呈紧张状态。

做青:做青是由碰青、摇青和静置三个过程往返交替数次进行,次数不低于4次。

杀青:高温快速,杀熟、杀透、杀匀。

揉捻:条索成形紧结,叶细胞破碎率宜在50%〜60%。

干燥:烘焙二次以上,茶胚失水率宜在90%〜94%。

5.4.2 精制工艺

毛茶一归堆一拣剔筛末一拼堆(分级)一烘焙(提香)一摊凉一包装一成品茶。

毛茶应具有凤凰单丛(枞)茶特有的感官品质特征。用其制成的凤凰单丛(枞)茶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第5. 6条的规定。

归堆:同香型归堆,翻拌均匀。

拣剔筛末:茶枝、末、黄片≤1.8%。

拼堆:按表1等级标准分级拼堆。

烘焙:烘焙两次以上,含水率4%〜5%。

摊凉:散热至室温,密封封存。

包装: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5.5 茶叶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6 成品茶

5.6.1 感官品质

5.6.1.1 通用要求

产品应品质正常,无异味,无霉变,无劣变;应不着色,不添加任何添加剂,不得夹杂非茶类物质。

5.6.1.2 感官指标

凤凰单丛(枞)茶按感官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6.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6.3 污染物限量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6.4 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指标

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中的规定,另外,氯菊酯≤20mg/kg,氟氰戊菊酯≤20mg/kg。

5.6.5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NY/T 787规定的方法,对照本标准表1进行审评。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进行。

6.2.2 粉末

按GB/T 8311规定进行。

6.2.3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规定进行。

6.2.4 粗纤维

按GB/T 8310规定进行。

6.2.5 茶多酚

按GB/T 8313规定进行。

6.3 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GB 2762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6.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按GB 2763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6.5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与取样方法

7.1.1 组批规则

以同一生产周期内相同等级的产品为一批。生产周期、产量由生产企业确定。

7.1.2 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应同时从取样点加倍抽取复检样。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品质、水分、粉末。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不少于二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第5.6条规定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

b)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判定规则

7.3.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指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和净含量允许短缺量的每个顼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7.3.2 污染物限量指标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任一项目首检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净含量允许短缺量任一项目首检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加倍抽样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检结果有任一个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4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依法选定法定检验机构,用复检样对所争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
8.1 标志

8.1.1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防伪专用标志。

8.1.2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标明质量等级与香型。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防潮,包装材料应符合SB/T 10035的规定。

9.2 运输

运输时应轻搬、轻放、防雨、防潮,避免剧烈撞击、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9.3 贮存

贮存的仓库应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阳光直接照射,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同仓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茶叶图片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栽培技术

B.1 茶树种苗繁育

应采用无性繁殖。

B.1.1 母树的选择

B.1.1.1 应选择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良母树。

B.1.1.2 取穗前10天~15天应对留穗母树喷采虫剂和杀菌剂进行清园消毒。

B.1.1.3 对母树的新梢进行摘心打顶。

B.1.2 插穗要求

B.1.2.1 选择当轮生健壮充实、无病虫害、茎基表皮颜色黄绿或棕红带黄的半木质化枝条。

B.1.2.2 剪长约3cm~4cm 带有一个饱满腋芽和一片健全叶片的短穗。

B.1.2.3 剪口应平滑,叶柄上端留约0.3cm的茎枝,剪口斜向与叶向相同。

B.1.2.4 苗穗应摊放在阴凉潮湿地方,并注意喷水湿润,不允许重压、日晒、风吹,防止发热、萎焉。

B.1.3 扦插方法

B.1.3.1 扦插时间在上午十时前或下午四时后。

B.1.3.2 当天剪穗,当天插完。

B.1.3.3 春插宜浅插,注意排除积水;夏插宜深插,注意遮荫淋水;秋插应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B.1.3.4 扦插时应先将苗床充分喷湿,待土壤稍干而不粘手后,把插穗直插或 45°斜插入涂中,深度以露出叶柄为宜,边插边将插穗周边土壤稍加压实,叶片朝向呈东西方向或与季风风向一致。扦插规格行距8 cm~10 cm,株距以叶片互不遮叠为度,每公顷宜插150万~180万穗。插后应立即淋水,覆盖遮阳网或间插芒萁草。

B.1.4 苗木出圃

茶树苗木出圃规格应按 GB 11767 规定执行。茶苗出圃前一天应淋足水。起苗时应适量带土。运到目的地后,应立即种植或假植。

B.2 茶树栽培管理

B.2.1 设置茶行开垦种植沟

等高开垦茶园每150 cm 设置一种植行,等高梯级茶园每一梯级设置一种植行。茶行中间挖沟宽60cm、深40cm的种植沟。挖沟时表土与底土应分别堆放,以在回填时分别使用。

B.2.2 施基肥填沟

基肥宜使用沤制的土杂肥或腐熟的猪牛栏肥、饼肥等、拌入适量磷粉。基肥应与表土混匀,填至距畦面 15 cm 以下种植沟。种植沟施入基肥后,原底土打碎后填回沟面,边填沟边压实,填土后,种植沟面应比原畦面高出3 cm~5 cm。

B.2.3 定植

B.2.3.1 定植季节

在小雪至立春,以雨后或预测植后阴天或雨天为宜。

B.2.3.2 定植方式及规格

B.2.3.2.1 种植可采用单行条植,也可采用双行条植,定植密度每公顷≤31500株。

B.2.3.2.2 单行种植。行距120 cm~130 cm,株距35 cm,每公顷种 22000株~23800株。

B.2.3.2.3 双行种植。山坡地梯级茶园种植规格为:小行距 50 cm,株距 35 cm,每公顷种 28500 株左右;平地、旱园种植规格为:大行距150 cm,小行距40 cm,株距 35 cm,每公顷种31500株左右。

B.2.3.3 定植方法

定植时在种植沟按规格开小穴,将茶苗扶直,根系舒张于穴中,种植深度至茶苗根颈部为宜,用碎土分层培填,稍加压实,种后淋足定根水,植株周围地面覆盖一层薄草或豆科作物。

B.2.4 茶园除草

B.2.4.1 一般每年4次~5次,保持茶园土壤疏松和无杂草。

B.2.4.2 时间以各茶季茶芽萌发前晴天进行。一、二年幼龄茶园宜在雨后进行。

B.2.4.3 浅耕深度宜 10cm左右,中耕深度宜15cm~20cm,深耕深度宜 20cm~30cm。

B.2.5 茶园施肥

B.2.5.1 幼龄茶园(指种后前二年),施肥以勤施薄施为原则。一龄茶园每月施肥一次,每次施肥在新芽叶片转绿时施下。二龄茶园每年施肥八次。可结合叶面根外追肥,用50 kg 水加 100 g 尿素和100 g 磷酸二氢钾或其他营养型叶面肥配成倍液喷施。根外追肥可结合喷药进行。

B.2.5.2 采摘茶园施肥,每轮茶采摘完毕后应施肥一次,全年三至四次。采用沤熟有机质肥为主,配合适量的化肥,按每采收 100kg 干茶计算,有机质肥施用量≥500kg,每年施纯氮≤15kg。施肥应在茶树冠外缘垂直处开浅沟或开穴施下,施肥量随茶龄的增长和鲜叶产量的提高相应增多。

B.2.6 茶树修剪

B.2.6.1 幼龄茶树修剪

采用以采代剪,年终进行平剪的方法培养树冠。种植当年株高超过30 cm 时,采去 25 cm 以上顶芽梢和较长的侧芽梢,冬季再进行平剪;二龄茶树在每次新梢的萌育末期进行打顶,冬季进行平剪;三龄以后可以采摘和合理留叶相结合,冬季进行一次平剪。

B.2.6.2 成龄茶园修剪

B.2.6.2.1 轻修剪从茶树投产至衰老前每年修剪一次,前五年每次修剪在上年剪口上提高5cm,以后每次修剪在上年剪口上提高 3 cm。对霸王枝和中间长出的强枝应比冠面剪低 3 cm~5 cm。修剪方式为平剪,修剪时间可在冬季茶树生长结束后或春茶采摘后。冬季修剪时间,低山茶园在大寒前后,高山茶园在立春前后。平地、旱园茶园宜干春茶或二春茶采摘完毕后进行夏剪。夏前的要求:长势较好的茶树,修剪的程度应保留树冠绿叶层厚度 30 cm 左右。对树高在 100 cm 以下的,也可采用夏剪,但修剪程度应轻些。

B.2.6.2.2 深修剪:当树冠面发生很多鸡爪枝、瘦弱枝,芽叶小,产量明显下降时,应采取深修剪。深修剪程度以低于上年剪口 10 cm~15 cm 为宜。

B.2.6.3 衰老茶园修剪

B.2.6.3.1 重修煎:适用半衰老和未老先衰的茶树,于采摘完春茶后剪去树高1/3~1/2。

B.2.6.3.2 台割:适用十分衰老的茶树,于采摘完春茶后将茶树枝干离地面15 cm处锯去,让茶树荫发不定芽,重新培育树冠。

B.2.6.3.3 茶树重修剪或台割宜结合进行茶园深翻和施足有机肥。

B.2.7 病虫害防治

按照NY/T5018 的规定执行。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采摘技术

C.1 采摘条件

C.1.1 成熟度:三年以上树龄开采。

C.2 采摘时间

春茶采摘最迟不超过6月中旬;秋、冬茶采摘在9月中旬之后。

C.3 采摘方法

C.3.1 幼龄茶园采摘。幼龄茶园以培育树冠为原则,即以养为主,以采为辅。掌握采强养弱,采顶养侧,采高养低,采密养疏,采摘时留一至二片真叶。

C.3.2 成龄茶园采摘。以采为主,采养兼顾,及时分批,按标准采摘为原则。芽梢应留一片真叶;同等嫩度的对夹叶应采干净,不留叶或留鱼叶;强枝只留鱼叶。宜在晴天或下午采摘。鲜叶采摘要求四分开:即品种、品系分开,老嫩分开,露水鲜叶与干鲜叶分开,上午、下午和傍晚的鲜叶分开; 三不要:即不要折伤、不要受晒、不要紧压;二及时:即及时验收、及时加工。

C.4 鲜叶质量

C.4.1 鲜叶质量的基本要求是:芽叶完整,色泽鲜绿、新鲜、匀净、含水率≥72%。

C.4.2 鲜叶划分级别的指标:嫩度、匀度、净度、鲜度和芽叶组成情况。

C.4.3 鲜叶嫩度要求是:以新梢形成驻芽,顶叶第一片叶达到小开面至中开面时,对夹形成3~5天,采一梢2~4叶。春、冬茶以中开面为适度,秋茶以小开面为适度。

C.4.4 鲜叶级别分三级。各级鲜叶品质要求见表 C.1。

C.5 鲜叶的运输、贮存

C.5.1 鲜叶应使用清洁卫生、透气良好的篮篓进行盛装,不得挤压,不得与有异味、有毒物品混装。鲜叶运回初制厂前,应存放在洁净、阴凉的地方。

C.5.2 鲜叶在采摘后应在 4h 内运到初制厂内,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并应注意保质保鲜。

C.5.3 鲜叶盛装、运输、贮存,应轻放、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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