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460-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黄山毛峰茶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19460-2004《原产地域产品黄山毛峰茶》。
本标准与 GB19460—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修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相关名称;
删除“茶树种植”和“茶园管理”要求,增加“种植技术”要求;
删除理化指标要求中的“粗纤维”项目;
删除“卫生指标”要求,增加污染物限量指标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要求;
将“净含量负偏差”修改为“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了在其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表述。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黄山市茶叶学会,黄山市谢裕大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光明茶业有限公司、
黄山市歙县汪满田茶场、黄山市黟县五溪山茶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家雯、程坚、蒋震华、黄利义、汪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460—2004。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毛峰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山毛峰茶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黄山毛峰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 茶取样
GB/T8304 茶水分测定(GB/T8304—2002,eqvISO1573:1980)
GB/T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05—2002,eqvISO9768:1994)
GB/T8306 茶总灰分测定(GB/T8306—2002,eqvISO1575:1987)
GB/T8311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NY/T787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NY/T5018 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SB/T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黄山毛峰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现安徽省黄山市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的产茶乡镇,见附录 A。
4 术语和定义
GB/T144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黄山毛峰茶 Huanshan maofeng tea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黄山种、槠叶种、滴水香、茗洲种等地方良种茶树和从中选育的良种茶树的芽叶,经特有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芽头肥壮、香高持久、滋味鲜爽回甘、耐冲泡”的品质特征的绿茶。
5 分级与实物标准样
5.1 分级
黄山毛峰茶按感官品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分一、二、三等。
5.2 实物标准样
黄山毛峰茶每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换样一次。特级实物标准样设在二等。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 GB/T18795的规定。
6 要求
6.1 自然环境
6.1.1 地理特征
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在自然地理上,属中亚热带北缘,黄山山脉自东北向西南横贯全境,为以中山为骨架的中低山和盆谷相间的地貌类型,境内山峦重叠,地势陡峻,沟谷交错。茶园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及丘陵盆地。
6.1.2 气候特征
黄山市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冬少严寒,夏无酷热;雨量充沛,湿度大,云雾多;日照时数和日照百分率偏低,光能资源偏少;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 15.5℃-16.4℃,降水量在1500mm-1800mm,空气相对湿度在80%以上,日照时数 1674h-1876h,日照百分率 39%-45%,太阳辐射总量为440kJ/c㎡-473kJ/c㎡(105kcal/c㎡-113kcal/c㎡),无霜期255d左右。
6.1.3 土壤
黄山市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黄红壤、黄壤等,表层腐殖质层较厚,有机质含量高,pH 值5-6。
6.1.4 植被
黄山市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达75.3%,植物资源三千多种,其中松树、杉木等林木一千种以上,雪梨、枇杷、板栗等果木60余种,提供各种工业原料的野生或栽培植物亦多达两千多种。
6.2 种植技术
按 NY/T5018的规定执行。
6.3 鲜叶
6.3.1 质量要求
黄山毛峰茶制作采用黄山种、槠叶种、滴水香、茗洲种等地方群体茶树良种和从中选育的无性系良种茶树的幼嫩新梢为原料,要求无劣变或异味,无非茶类夹杂物。
6.3.2 采摘
6.3.2.1 开采期:在3月中旬开采。
6.3.2.2 采摘标准:特级一芽一叶初展为主,一级一芽一叶和一芽二叶初展,二级一芽二叶为主,三级一芽二叶和一芽三叶初展。每批采下鲜叶要求嫩度、匀度、净度基本一致。
6.3.2.3 采摘方法:按标准采用提手采,保持芽叶完整。
6.3.3 装运
6.3.3.1 使用清洁卫生、通气良好的竹篮、篓筐等用具盛装鲜叶原料,禁用布袋、塑料袋等紧压装运。
6.3.3.2 鲜叶运送应及时,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闷热、机械损伤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6.4 制作工艺
黄山毛峰茶工艺流程为:鲜叶摊放→杀青→做形(理条或揉捻)→毛火→摊凉→足火。
加工企业应具备基本的生产许可和检测检验条件,并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6.5 成品茶
6.5.1 感官品质
6.5.1.1 通用要求
具有该茶类应有的品质,无劣变,无异味,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得使用添加剂。
6.5.1.2 感官指标
各等级黄山毛峰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5.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6.5.3 污染物限量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6.5.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6.5.5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定量包装规格可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取样
按 GB/T8302规定的方法执行。
7.2 感官指标
按 NY/T787规定的方法执行。
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按 GB/T8304规定的方法测定。
7.3.2 粉末按 GB/T8311规定的方法测定。
7.3.3 总灰分按 GB/T8306规定的方法测定。
7.3.4 水浸出物按 GB/T8305规定的方法测定。
7.4 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 GB2762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7.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按 GB2763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7.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判定。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批次
产品应以批(唛)为单位,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单位重量应相同。
8.2 出厂检验
8.2.1 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指标、水分、粉末、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和包装标签。
8.2.2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8.3.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首次批量生产前;
b)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规则
8.4.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
产品。
8.4.2 除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量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复检,复检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降级处理。
8.4.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 GB/T8302规定加倍抽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
9.1.2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的规定。
9.2 标签
应符合 GB7718的规定。
9.3 包装
9.3.1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
9.3.2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10035的规定。
9.3.3 包装应牢固、防潮、整洁、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9.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9.5 贮存
9.5.1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无污染物。
9.5.2 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9.5.3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黄山毛峰茶的保质期不得低于12个月。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黄山毛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