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397-2009 地理标志产品 汝瓷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汝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汝州市汝瓷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良斌、孙玉珍、朱文立、范随州、陈松江、李云志、王德新、韩伟军、崔捷、李全胜、李自召、王民、褚志伟、龚海水、李朝莲、张冠科。
地理标志产品 汝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汝瓷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品种规格、等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汝瓷。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种艺术汝瓷及工贸双方协商认可的汝瓷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298 日用陶瓷器抗热震性测定方法
GB/T3299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GB/T3300 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
GB/T3301 日用陶瓷器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3303 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T3534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0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T10813.1 青瓷器系列标准日用青瓷器
3 术语和定义
GB/T3303和 GB/T5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汝瓷 Ru ware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用产自河南省汝州市现辖行政区域和宝丰县大营镇、肖旗乡、商酒务镇、赵庄乡、城关镇、杨庄镇、石桥镇、张八桥镇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内的主要原料生产的,釉料以氧化铁为主要着色剂,经高温还原气氛烧成后,釉面成色呈现以天青色为基调、质地如玉的陶瓷产品。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汝瓷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河南省汝州市现辖行政区域和河南省宝丰县的大营镇、肖旗乡、商酒务镇、赵庄乡、城关镇、杨庄镇、石桥镇、张八桥镇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A。
5 品种、规格及等级
5.1 品种
汝瓷按产品的形式和用途分器皿类、雕塑类及其他类。
5.2 规格
产品规格按各类产品最大部位尺寸计算,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见表1。
5.3 等级
产品按汝瓷呈色效果及外观质量分为珍品级、精品级、合格品。
6 要求
6.1 原料
6.1.1 原料来源
生产汝瓷的主要原料粘土、石英、黑长石、黄长石、方解石、白云石、草木灰等应产自河南省汝州市现辖行政区域和宝丰县大营镇、肖旗乡、商酒务镇、赵庄乡、城关镇、杨庄镇、石桥镇、张八桥镇等 8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6.1.2 坯泥
6.1.2.1 水分:≤25%。
6.1.2.2 细度:过250目筛余量<3%。
6.1.2.3 化学成分含量见表2。
6.2 生产工艺
参见附录 B。
6.3 产品质量
6.3.1 颜色
汝瓷产品以天青色为基调,主要呈色有天青、天蓝、月白、豆绿等釉色,含氧化铁矿物原料在还原气氛中烧成,产品整体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天青釉:釉色为淡淡的天青色,清纯、宁静。天蓝釉:比天青釉偏蓝、偏重,釉层偏厚。月白釉:比天青釉偏淡、偏白。豆绿釉:釉如绿豆色,清澈透底。
6.3.2 釉质
釉面光润,质地如玉。
6.3.3 纹片
釉面有细碎开片(餐具、茶具、酒具可不开片),纹理纤细,若蝉翼状或冰裂状,层次感强。
6.3.4 釉中景观
在40倍以上的光学显微镜下观看,釉中气泡晶光熠熠,犹如晨星闪烁。
6.3.5 造型
造型洗练,端庄大方,线条流畅。
6.3.6 日用瓷产品的其他要求
6.3.6.1 吸水率
不超过5.0%。
6.3.6.2 热稳定性
从180℃投入20℃水中热交换一次,胎体不裂。
6.3.6.3 铅、镉溶出量
按 GB/T10813.1执行。
6.3.7 分级
产品根据表3规定的缺陷范围分级,并符合下列规定:
a)珍品级:造型优美,做工精细,釉色纯正,釉面滋润如玉,制作难度大,艺术品位高,能充分体现汝瓷特色,具有珍藏价值;每件产品不得超过三种缺陷。
b)精品级:造型优美,做工精细,釉色纯正,釉面光润如玉,有较高的艺术品位,能够体现汝瓷特色;每件产品不得超过四种缺陷。
c)合格品:造型端庄大方,做工精细,能基本体现汝瓷的艺术特色,具有一定的观赏性;每件产品不得超过五种缺陷。
d)珍品级、精品级、合格品缺陷不得密集一处。
7 检验方法
7.1 颜色、釉质、纹片和造型:采用目测方法检验。
7.2 釉中景观:将产品釉面部分放在40倍以上的显微镜下观测检验。
7.3 日用瓷产品的其他要求:吸水率按 GB/T3299 执行,热稳定性按 GB/T3298 执行,铅、镉溶出量按 GB/T3534执行。
7.4 分级:变形按 GB/T3300规定的方法执行,缺陷尺寸按 GB/T3301规定的方法执行。
8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
每批产品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逐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8.1 出厂检验
8.1.1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6.3.1-6.3.5、6.3.7规定的内容。
8.1.2 出厂检验按 GB/T2828.1 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AQL)、检验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4。
8.1.3 产品批的形成:受检产品可按单件、成套、等级、造型、型号形成批。
8.1.4 样本的抽取
8.1.4.1 抽取样本的时间:大批量的小、中型产品在封箱后抽取;大、特型产品和小批量产品在封箱前抽取。
8.1.4.2 样本的抽取随机进行。单件产品按表4的规定抽取样本量,成套产品折成单件后再按表4的规定抽取样本量。
8.1.5 出厂检验项目中,如有一件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该批产品由交货方返工重新分级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
8.2 型式检验
8.2.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原材料配方改变;
b)生产工艺方法变更;
c)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
d)生产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
8.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6.3.1-6.3.7规定的内容。
8.2.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内生产的,经制造厂检验部门逐件检验合格后的产品中抽取。大、特型产品吸水率的测定可取同品种的试片。
8.2.4 型式检验按 GB/T2829的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抽样类型及抽样方案见表5。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产品或包装物上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9.1.2 包装物上或包装物内的说明书和收藏证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配套件数、质量等级、制造企业名称、地址、本产品国家标准编号等内容,并标注有“易碎”及“防潮”的文字或符号。
9.1.3 有指定要求的由供需双方约定。
9.2 包装
9.2.1 包装物与附件设计要合理,应相互吻合,应具有保护产品安全和便于操作、运输、贮存、管理及销售的功能。
9.2.2 包装操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使内装物达到正、平、紧、稳。
9.3 运输
9.3.1 运输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不应采用有损产品和包装的方式。
9.3.2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装货时应将包装箱、盒挤紧,防止运输时剧烈振动造成破损。
9.3.3 运输时应使用带棚盖的运输工具。
9.4 贮存
9.4.1 包装后的产品应在干燥、清洁的仓库内贮存,严禁雨淋、曝晒、潮湿和污染。
9.4.2 贮存的地面应平整、清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
9.4.3 贮存较长时间的堆码:底层离地面不少于 15cm,堆码高度应适宜,以不压坏下层包装件为原则。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汝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汝瓷生产工艺
B.1 原料加工
B.1.1 选料
选择适用于汝瓷生产的可塑性原料有硬质粘土类,非可塑性原料有黑长石、黄长石、石英、方解石等,以上原料经检选淘洗,除去杂质,烘干备用。
B.1.2 粗碎
原料粉碎至小于5mm,过筛除铁,入库备用。
B.1.3 装磨
按照坯料配方和釉料配方中各原料的配比,将原料分别计量装入球磨机中,球磨时间根据泥釉料种类而定。
B.1.4 放磨
磨好的泥浆和釉浆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过筛处理后,分别放入不同的浆池和釉池(缸)中,陈腐备用。
泥浆需陈腐24h后方能使用。
B.2 造型
B.2.1 制图
根据设计构思制出造型三维视图。
B.2.2 制模
B.2.2.1 造模种:按设计图要求,用雕塑或旋制法制成模种。
B.2.2.2 翻制:在模种上打漆、分线,用石膏翻制成模型。
B.3 成形
B.3.1 手拉坯成形
B.3.1.1 练泥
分机械和人工练泥两种。
B.3.1.2 手拉坯
按照预先设计的坯样,拉制出大小合适、轻重适当,厚薄适度的坯体。
B.3.1.3 旋坯
拉成的坯体干燥至13%-17%时,进行旋修。
B.3.2 注浆成形
清扫模型→合模→量浆浓度(约60°Bé)→注浆→添浆→放浆→开模→修坯→粘接→擦坯。
B.4 素烧
验坯→装窑→素烧(800℃-900℃)→出窑。
B.5 施釉
验胎→补水→施釉(釉浆浓度约60°Bé-65°Bé)→清足(支钉产品不清足)。
B.6 釉烧
支钉→装窑→烧成(釉烧温度1200℃-1300℃)→冷却→出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