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719.4-2016 黑茶 第4部分:六堡茶
前言
GB/T32719《黑茶》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花卷茶;
---第3部分:湘尖茶;
---第4部分:六堡茶;
......
本部分为 GB/T3271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梧州市农业局、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梧州市六堡茶协会、梧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学会、梧州中茶茶业有限公司、梧州市六堡茶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茶厂、广西梧州茂圣茶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登良、翁昆、覃柱材、吴平、龙志荣、邱瑞瑾、邱卫华、张均伟、马士成、刘泽森、苏淑梅、张亚丽。
黑茶 第4部分:六堡茶
1 范围
GB/T32719的本部分规定了六堡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等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部分适用于黑茶产品中的六堡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 茶取样
GB/T8303 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8304 茶水分测定
GB/T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 茶总灰分测定
GB/T8311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9833.1 紧压茶第1部分:花砖茶
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30375 茶叶贮存
GB/T32719.1 黑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
GH/T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六堡茶 Liupao tea
选用苍梧县群体种、大中叶种及其分离、选育的品种、品系茶树[Camelliasinensis (L.)O.Kuntze]的鲜叶为原料,经杀青、初揉、堆闷、复揉、干燥工艺制成毛茶,再经过筛选、拼配、汽蒸或不汽蒸、渥堆、汽蒸、压制成型或不压制成型、陈化、成品包装等工艺过程加工制成的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黑茶。
3.2
六堡茶(散茶) loose Liupao tea
未经压制成型,保持了茶叶条索的自然形状,而且条索互不粘结的六堡茶。
3.3
六堡茶(紧压茶) brick Liupao tea
经汽蒸和压制后成型的各种形状的六堡茶,包括竹箩装紧压茶,砖茶、饼茶、沱茶、圆柱茶等,分别以对应等级的六堡茶(散茶)加工而成,或以六堡茶毛茶加工而成。
4 分类、等级与实物标准样
4.1 分类
根据六堡茶的制作工艺和外观形态,分为六堡茶(散茶)和六堡茶(紧压茶)。
4.2 等级
4.2.1 六堡茶(散茶)
按感官品质特征和理化指标分为特级、一级至六级共7个等级。
4.2.2 六堡茶(紧压茶)
按感官品质特征和理化指标分为特级、一级至六级共7 个等级。
4.3 实物标准样
4.3.1 六堡茶(散茶)
每五年换样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 GB/T18795的规定。
4.3.2 六堡茶(紧压茶)
不设实物标准样。由企业按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留存。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应符合 GB/T32719.1的规定。
5.2 感官品质
5.2.1 六堡茶(散茶)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2 六堡茶(紧压茶)
外形形状端正匀称、松紧适度、厚薄均匀、表面平整;色泽、净度、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等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中对应等级的规定。
5.3 理化指标
5.3.1 六堡茶(散茶)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2 六堡茶(紧压茶)
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 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品质
按 GB/T23776 的规定执行。
6.2 理化指标
6.2.1 试样制备按 GB/T8303的规定执行。
6.2.2 水分按 GB/T8304的规定执行。
6.2.3 总灰分按 GB/T8306的规定执行。
6.2.4 茶梗按 GB/T9833.1的规定执行。
6.2.5 水浸出物按 GB/T8305的规定执行。
6.2.6 粉末按 GB/T8311 的规定执行。
6.3 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按 GB2762的规定执行。
6.3.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2763的规定执行。
6.4 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计算按 GB/T9833.1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7.1.1 抽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1.2 取样按 GB/T8302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紧压茶除外)、茶梗和净含量。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8.2 包装
应符合 GH/T1070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曝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 GB/T30375的规定。
8.5 保质期
在符合 8.2~8.4规定的条件下,产品可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