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9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太平猴魁茶

GB/T 1969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太平猴魁茶

茶叶图片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 2005 第 78 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 GB19698—2005《原产地域产品太平猴魁茶》。

本标准与 GB19698—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相关名称;

删除卫生指标要求,增加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要求;

将“净含量允差”修改为“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取消了对保质期的限定。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黄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山市猴坑茶业有限公司(黄山区新明猴村茶场)、黄山

区茶业局、黄山区农技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生、李继平、方继凡、谢世荣、吴峥嵘、凌睿。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698—2005。

地理标志产品太平猴魁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平猴魁茶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太平猴魁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 茶取样

GB/T8304 茶水分测定

GB/T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 茶总灰分测定

GB/T8310 茶粗纤维测定

GB/T8311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NY/T787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NY/T5018—2001 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SB/T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太平猴魁茶 Taiping houkui tea

在本标准第4章范围内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柿大茶为主要茶树品种的茶树鲜叶为原料,经传统工艺制成,具有“两叶一芽、扁平挺直、魁伟重实、色泽苍绿、兰香高爽、滋味甘醇”品质特征的茶叶。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太平猴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为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A。

5 分级

太平猴魁茶按品质分为极品、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二级各设一个实物标准样。

6 要求
6.1 自然环境

6.1.1 地理

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县)位于安徽省南端,地处北纬 30°00′-30°22′,东经 117°48′-118°21′之间。

黄山山脉雄居境内南部,北部为太平湖,地形南高北低,以山地为主,丘陵、岗地、河谷平原与水域兼备。

6.1.2 气候

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空气湿润,漫射光照时间长;湿度大,云雾多,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5.5℃-16.4℃,年平均降水量在 1556.0 mm;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在80%以上,平均日照时数1727.4h,日照百分率40%;太阳辐射总量为440kJ/c㎡-473kJ/c㎡,无霜期255d左右。

6.1.3 土壤

土壤类型主要为乌砂壤、黄棕壤、黄红壤、黄壤等,表层腐殖质层较厚,有机质含量高,pH 值5-6。

6.1.4 植被

太平猴魁茶产区大都位于海拔300m 以上,四周植被繁密,森林覆盖90%以上,主要树种为常绿阔叶林、竹林。

6.2 茶园种植和管理

茶园种植和管理参见附录 B。

6.3 鲜叶

6.3.1 质量要求

采用柿大茶或以柿大茶茶树品种选育的茶树品种的新梢为原料,要求芽叶完整,色泽嫩绿,新鲜匀净,无劣变或异味,无其他夹杂物。

6.3.2 采摘

6.3.2.1 开采期:4月中旬前后,当茶园中有10%新梢达到一芽三叶时,开园采摘。

6.3.2.2 采摘标准:一芽三、四叶。每批采下鲜叶的嫩度、匀度、净度应基本一致。

6.3.2.3 采摘方法:采用提手采,保持芽叶完整。

6.3.3 装运

6.3.3.1 使用清洁卫生、通气良好的竹篮、篓筐等用具盛装鲜叶原料,禁用布袋、塑料袋等紧压装运。

6.3.3.2 鲜叶运送应及时,避免日晒雨淋,防止鲜叶发热、机械损伤和混入有毒、有害物质。

6.4 制作工艺

太平猴魁茶工艺流程为:拣尖→摊放→杀青(理条)→烘焙(做形)[分三次,头烘→二烘→三烘(足火)]→成品

6.5 感官品质指标

具有该茶应有的品质,无劣变,无异味,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添加任何添加剂。

各等级茶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6.7 茶叶中污染物限量

茶叶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的规定。

6.8 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的规定。

6.9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取样

按 GB/T8302规定执行。

7.2 感官指标

按 GB/T14487和 NY/T787规定执行。

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按 GB/T8304规定执行。

7.3.2 水浸出物按 GB/T8305规定执行。

7.3.3 总灰分按 GB/T8306规定执行。

7.3.4 粗纤维按 GB/T8310规定执行。

7.3.5 粉末按 GB/T8311规定执行。

7.4 茶叶中污染物限量

按 GB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7.5 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 GB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7.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产品应以批(唛)为单位,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单位重量应相同。

8.2 出厂检验

8.2.1 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指标、水分、粉末、净含量负偏差。

8.2.2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8.3.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首次批量生产前;

b)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规则

8.4.1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8.4.2 除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复检,复检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降级处理。

8.4.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 GB/T8302规定加倍抽样,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标签

9.1.1 企业获得批准,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9.1.2 标签应符合 GB7718规定。

9.1.3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的规定。

9.2 包装

9.2.1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

9.2.2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10035的规定。

9.2.3 包装应牢固、密封、防潮、整洁,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9.4 贮存

9.4.1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无污染的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无污染物。

9.4.2 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9.4.3 保质期由生产者根据产品的包装材料、运输和贮存条件等因素自行确定。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太平猴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茶叶图片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茶园种植和管理

B.1 茶树种植
B.1.1 茶园开垦

B.1.1.1 茶园开垦应注意保持水土,坡度15°以下的缓坡地可等高开垦;坡度在15°- 25°的,应建筑内倾等高梯级园地。

B.1.1.2 开垦深度40cm 以上。

B.1.2 采用单条或双条栽种方式种植。种植前施足基肥,以有机肥和磷肥为主。
B.1.3 种植品种以柿大茶为主。
B.2 茶园管理
B.2.1 土壤管理

B.2.1.1 一年要进行春耕、夏锄、秋挖三次耕作。

B.2.1.2 幼龄茶园和改造茶园的茶行间,间作豆科绿肥,培肥土壤。

B.2.1.3 茶树行间铺草覆盖:用山草、作物秸秆、修剪枝叶等进行覆盖。

B.2.2 施肥

B.2.2.1 施肥时期:在2月下旬施催芽肥;在 5月中旬到7月上旬期间施追肥;在 8月到 10 月结合秋挖施基肥。

B.2.2.2 肥料种类:基肥主要为饼肥和磷钾肥,追肥主要为氮肥,应符合 NY/T5018—2001附录 A 推荐使用的肥料。

B.2.2.3 施肥量:根据茶园生产水平决定施肥用量。

B.2.3 病虫害防治

B.2.3.1 以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为主,必要时采用适量、适度的化学防治,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应符合 NY/T5018—2001附录 C 规定。

B.2.3.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B.2.4 茶树修剪

根据茶树的树龄、长势和修剪目的分别采用定型修剪、轻修剪、深修剪、重修剪和台刈等方法,培养优化型树冠,复壮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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